工商所长干扰办案受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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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尚殿双.工商所长干扰办案受处分[J].中国监察,199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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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尚殿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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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山东聊城市纪委、监察局调查某一案件,在向该市堂邑工商所所长郭占林谈话了解有关情况时,郭拒绝提供情况,并大吵大闹,对调查组的同志说:“你们抓住我不放,有什么了不起,大不了挨一个枪子。”调查组的同志为了查清问题,反复给他做工作,讲政策。郭把工作组的耐心看成是软弱可欺,不听劝告。更为严重的是,在调查组和市工商局的领导一起与其谈话时,郭当场撕毁谈话笔录,装入衣兜。工商局的领导对其严厉批评,郭仍态度蛮横,致使谈话无结果,贻误工作,造成很坏影响。为了严肃政纪,教育本人,市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郭占林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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