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我国航空事故赔偿制度的建议(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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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正与.修改我国航空事故赔偿制度的建议(上)[J].中国法学,19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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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正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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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认为,我国航空事故赔偿制度未能跟上社会、经济和技术的进步,极需全面修改与革新,对此作者建议建立以严格的、有限格的责任制为基础的我国航空承运人责任制以更好的保护公共利益,并促进空运业的健康发展。同时对如何确定适当的法定责任限额标准,如何解决外籍旅客、华侨和港澳台胞的特殊需要,以及如何确保赔偿给付等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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