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公共人物的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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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浦志强.淡化公共人物的名誉权[J].南风窗,20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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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浦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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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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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陈桂棣夫妇被诉名誉权纠纷案里,原告临泉县委书记张西德告作家描写失实,损害了其形象。对待公职人员的名誉权问题,有必要先明确"公共人物"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关名誉权保护的规定存在重大缺陷。公共人物要求司法不加区分给予其与普通人"平等"的保护,已经使司法成为言论自由的杀手。时下"恶人纷纷先告状"的现实表明,对新闻出版单位和批评家滥用诉权,已经成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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