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助论纲——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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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麟.行政协助论纲——兼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试拟稿)》的相关规定[J].法商研究,20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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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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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北政法学院 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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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4SFB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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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行政协助制度是指行政主体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遇到自身无法克服的障碍,向与其无隶属关系的其他行政主体提出协助请求,被请求机关依法提供职务上的帮助以支持请求机关实现其行政职能的制度。行政协助制度具有化解科层制与行政一体化之间的矛盾、克服行政资源稀缺和保持行政平衡等方面的意义。许多国家和地区在其行政程序法中对行政协助有较完善的规定。而我国在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程序法》时对此规定得过于粗疏,理应从行政协助的形式、条件、费用、责任与救济等方面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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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体制 行政职务 行政责任 行政协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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