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款250万元——“跳槽”的代价 |
| |
引用本文: | 周张晋.赔款250万元——“跳槽”的代价[J].劳动保障世界,2005(11):35-35. |
| |
作者姓名: | 周张晋 |
| |
摘 要: | 2003年7月18日,吴林与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协议》,约定公司聘用吴林为该公司厨师长、顾问及四川长富集团副总经理,具体负责“谭氏官府菜”的开发研究、菜品创新、厨艺人员的培训及各分店谭氏官府菜大厨人员的担保。聘用期限为2003年7月10日至2013年7月9日,为期10年。
|
关 键 词: | 赔偿责任 聘用协议 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劳动争议 劳动合同 《劳动法》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