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应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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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岳.创新应对互联网不正当竞争[J].法人,2015(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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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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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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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互联网行业中,许多竞争行为难以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去约束,因此处理此类案件时,创新和发散性思维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大数据时代到来时,各个大型的互联网企业在商业或者业务发展的运作上更加如鱼得水。但不正当竞争现象也随之越来越多的发生。而作为权利受到损害一方的企业,往往难以厘清在新型的以互联网为背景的不正当竞争中,该如何维护其自身权益,又该以怎样的思维去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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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正当竞争 发散性思维 反不正当竞争法 自身权益 企业竞争 事务所合伙人 创意性 关键词搜索 中国公司法 新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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