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感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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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多吉才让,杨景宇,何椿霖,傅志寰,朱丽兰,姜恩柱,陈光毅,毛如柏,刘明祖,胡康生,刘积斌,乔晓阳.主任感言[J].中国人大,20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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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多吉才让 杨景宇 何椿霖 傅志寰 朱丽兰 姜恩柱 陈光毅 毛如柏 刘明祖 胡康生 刘积斌 乔晓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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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全国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 主任委员 主任委员 主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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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是我国民族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重要保障。5年来,我们委员会始终把推进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为自己的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围绕这个基本任务和工作重点来安排部署工作。2006年,我委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民族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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