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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北京100088
摘    要:悬赏广告古已有之,但对其法律性质却一直争论不休。本文在了解契约说与单方行为说的基础上,通过赋予悬赏广告这种特殊的要约以特殊的"登记"效力,在这一前提下,解释理论问题,解决实务问题。认为采用契约说更能兼顾广告人与相对人的利益,更加公平。

关 键 词:悬赏广告  契约说  单方行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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