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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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务院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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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办发〔2007〕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各项要求,巩固专项整治成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验收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2月2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以下要求完成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验收工作:(一)检查验收任务。全面检查验收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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