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08~2012年县(市、区)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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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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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编制2008~2012年县(市、区)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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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办公厅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福建省 教育厅 调整规划 省政府 教育布局 目标与任务 布局调整 学校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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