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老包问:今年5月,我驾车路过主城区时,将横穿公路的女大学生小菁撞伤。我当即送伤者去医院救治,并预交了医疗费,雇请了护理人员。经医生检查,小菁右手腕关节骨折,下牙床骨折,下唇有3cm裂口。经有关部门鉴定,小菁所受伤害为伤残8级,我负大部分责任,小菁负小部分责任。住院十几天后,小菁擅自离院回家服毒自杀,经抢救无效身亡。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小菁家人要求按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标准进行赔偿。我不同意,只同意按8级伤残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法院作出判决:我除承担小菁的住院医疗费用外,另外再赔偿因小菁死亡而造成的损失费(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的20%。我不服一审判决。请问律师,我可以提出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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