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原则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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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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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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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两大诉讼模式中共有的三大诉讼原则,即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直接言词原则是当代刑事诉讼基本条件和最低要求。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首先应将三大诉讼原则切实贯彻到审判程序中去。种种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现象,裁叛活动有追诉成份的现象,检察人员弱于举证而冷听审判的错位现象,法庭审理呈书面性、间接性,少直接质证的现象,均是未贯彻三大诉讼原则的表现。建议以三大诉讼原则的确立来指导改革现行审判方式;确立审判独立的核心为法庭独立;削减审判人员庭外调查取证职权;强化检察人员举证责任;限制庭前审查案件内容;保障证人举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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