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警训练实习环节的实践与探索——以泉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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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福建省泉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教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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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15年1月1日起,根据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人民警察入警训练中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总训练时间的30%。实习作为实践教学的主要形式,是新警入警训练的重要内容。泉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在2015年举办的入警训练中,紧紧围绕"四项建设"的总要求,积极开拓思路,采取"学习—实践—提高"的三阶段训练模式,尤其是将实习环节作为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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