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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法医学鉴定分析
摘 要:
正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将各种损伤致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重度,评定为重伤二级,但是附录对于其分度的标准在适用上存在一定的争议,通过比较2012年版的ARDS柏林定义的新诊断标准,分析探讨对于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各项指标在法医学鉴定中的适用问题。1ARDS诊断标准的异同《人本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重度,可评定为重伤二级,并在附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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