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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嫖娼案件应防止陷入误区
引用本文:董跃.审理嫖娼案件应防止陷入误区[J].中国监察,2003(19).
作者姓名:董跃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纪委
摘    要:嫖娼是指以金钱、财物为媒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共产党员参与嫖娼,是一种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实践中,由于嫖娼的情形较为复杂,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十分慎重,在认识上应注意防止陷入以下四个误区。区。误区一:只要与卖淫女发生性行为,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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