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宪政的历史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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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程汉大. 论宪政的历史形态[J]. 学习论坛, 2009, 25(12): 63-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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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程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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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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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作者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西方宪政历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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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及宪政,人们大多理解为一种政治制度或政治生活方式,并且总是以现代成熟宪政作为参照样板来解读宪政的内涵。显而易见,这是一种静态思维的表现。实际上,无论从宏观上就人类政治文明而言,还是从微观上就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而言,宪政都是一个动态的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宪政的内容和形式存在巨大的差别,呈现不同形态。因此,探讨宪政的历史形态,揭示宪政形态的演变历程,就成为宪政学研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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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政 历史形态 发展规律 |
On Historical Forms of Constitutionalis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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