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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解除劳动合同是为了逃避补偿责任
作者姓名:刘树茂
作者单位:西安市总工会信访室
摘    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但是,现在有些企业虽然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履约,为了自身的利益想出一些新的招术,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定责任,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职工反映:一是企业给职工放长假,不发生活费,不缴“三金”,放任不管;二是合同尚未到期却不让上班、不发工资,等合同到期再终止合同;三是设法让职工辞职或限期调离。职工说:“既然企业不想要我们,就应该解除劳动合同,为何不解除合同而折腾人呢?问题的实质是企业不想…

关 键 词:解除劳动合同  补偿责任  逃避  企业  职工合法权益  法律约束力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法定责任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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