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规范中的合同履行地规则研究 |
| |
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
| |
摘 要: | 关于合同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的方式选择了特征履行地规则。然而,特征履行地规则由于内容烦琐,容易引发当事人的争议,产生较多问题。于是,一些法院转而采法定履行地规则,导致两种规则在实践中同时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剧了合同案件管辖问题的混乱程度。通过比较,法定履行地规则具有内容简单、标准明确等特点,优势明显。在条件成熟时,法律应当摒弃特征履行地规则,而改采更加简单明确的规则来确定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
|
关 键 词: | 管辖 特征履行地 法定履行地 |
On Performance Place Rule in Jurisdiction Specifications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