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犯罪不应减轻刑事处罚 |
| |
引用本文: | 郭春莲.激情犯罪不应减轻刑事处罚[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1997(2). |
| |
作者姓名: | 郭春莲 |
| |
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研究生 |
| |
摘 要: | 激情犯罪是指人处于强烈的、爆发性的和相当短暂的情绪体验中,所实施的危害社会,触犯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激情犯罪是基于行为人主观方面的心理特征对犯罪所作的分类,任何处于狂欢、暴怒、痛苦、绝望、恐惧等情绪状态下所实施的犯罪,都属激情犯罪范畴。目前,大多数刑法学家都认为:“激情犯罪应减轻刑事处罚,认为处于激情状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