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关于部分工业品开展“提前付货、分期收款”业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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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扩大工业品销售,增加市场货币回笼,满足城乡人民需要,特别是一些收入较低的消费者的需要,并促进轻工和电子工业生产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以及一些地区的经验,经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决定对一部分价格较高的日用工业品积极开展"提前付货、分期收款"的业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实行"提前付货、分期收款"办法的品种:主要是一部分价格较高、库存较大、销售不快的耐用消费品,如电视机、收录音机、高档收音机、高档乐器、高档照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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