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人民法院驻庭司法警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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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功.浅议基层人民法院驻庭司法警察[J].法制与社会,2010(31):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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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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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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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的前沿阵地,长期以来承担着大量的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任务。尤其是在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各种矛盾凸现,人民法庭审理的各种矛盾纠纷不仅日益量大,而且疑难复杂。同时,人民法庭正常的审判秩序和办案法官的人身安全有时也受到干扰和威胁,面对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人民法庭的审判秩序,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责,作出了向基层人民法庭派驻司法警察的决定。本文根据基层人民法庭的工作特点,在分析了司法警察驻庭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了驻庭司法警察应具备的素质,指出了驻庭司法警察在履行职责中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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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庭审理 司法警察 审判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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