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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自治小区,业委会能否收取物业费?
作者姓名:
孟亚生
摘 要:
由于物业公司服务差、物业服务费贵。目前不少住宅小区尝试、施行业主自治——由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和服务。我国法律规定了业主的共同利益可由业委会来共同表达和维护。法律法规也并未禁止业主大会或业委会自治管理本小区物业,但并未授权业委会收取物业费,也没有对业委会的诉讼主体资格作出明确规定,当业委会欲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催收物业服务费时,却遭遇重重障碍,导致新生的业主自治濒临夭折的危险。
关 键 词:
业主自治
业委会
物业费
物业服务费
诉讼主体资格
业主委员会
物业公司
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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