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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中的无效制度及其责任体系
作者姓名:师安宁
作者单位: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摘    要:司法实务中的主流观点认为。无预售许可证而进行商品房预售是一种违反我国行政许可制度且没有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非法经营行为,为此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此种观点在有关司法解释中已得到印证。但是,最高人民法院针对此类问题所作的司法解释存在明显的缺陷,主要是对预售合同的无效性作了扩大化解释,一刀切地规定“无证即无效”,显然过于武断。

关 键 词:商品房预售合同  责任体系  无效制度  非法经营行为  行政许可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解释  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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