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非财产损害与精神损害概念的再定位
作者姓名:王兆娜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摘    要:非财产损害是与财产损害相对应的概念,指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损害。其与财产损害的区别在于侵害结果不同。精神损害作为非财产损害的一种,受自身语义的限制根本无法涵盖所有类型的非财产损害。有必要将非财产损害作为精神损害的上位概念予以关注,以达到对各种可救济的非财产损害予以保护之目的。

关 键 词:财产损害  非财产损害  精神损害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