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WTO《知识产权协议》与我国著作权保护
作者姓名:张  翔  刘  慧
作者单位:国际关系学院马列及公共课基础部, 北京100091,国际关系学院, 北京100091
摘    要:WTO《知识产权协议》对著作权的国际保护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为其成员国制定和完 善本国的著作权立法确定了一个统一的标准。我国《著作权法》与WTO《知识产权协议》相比, 在对 “作者”的界定、著作权保护的客体、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及侵权责任的归属等问题上存在诸多差异。为早日使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与国际接轨, 我们应 抓紧采取对策, 健全和完善我国的著作权保护制度, 在著作权保护方面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 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关 键 词:WTO    知识产权协议  著作权法
点击此处可从《》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