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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
作者姓名:刘 扬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摘    要:国际法上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是当代国际社会的和平基石。在具体实践中, 应当对“武力”一词进行狭义的解释, 即仅指武装力量或军事力量。传统国际法中的习惯法并不禁止武力, 禁止武力原则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后逐步由协定国际法确立的。禁止使用武力原则已经是国际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并且是一项强行法规则, 任何武力的使用都应该受到控制, 并被限制在联合国的框架内。

关 键 词:国际法  禁止使用武力  武力  自卫权  集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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