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环境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中较早提出的一项。在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时期,需要将这一制度进行生态化的拓展,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排污收费制度的生态化就是把生态学原理和原则贯穿于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用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理念,对现行该制度按其是否符合并尊重环境保护客观要求的准则,进行生态化调整、改进和创新,充分发挥法律制度对生态社会关系的调整功能,以最优地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具体而言,它需要通过将环境保护主流化作为指导思想;改善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建立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提高收费标准,体现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等方式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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