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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在非公务活动中单纯收受财物问题探讨
作者姓名:孔崴
作者单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国家工作人员在非公务活动中单纯收受财物行为(以下简称单纯收受财物行为)在实践中与普通馈赠行为较易混淆,但二者存在本质区别。同时,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相关规定,理论界对单纯收受财物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存在一定争议,这对司法实务的具体操作造成一定影响。笔者认为,从受贿罪犯罪构成要件符合性的角度以及法律解释的角度,应当将单纯收受财物行为认定为受贿罪。

关 键 词:单纯收受财物行为  馈赠  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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