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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试论我国的公司社会责任
作者姓名:
李荧荧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摘 要:
公司社会责任①自诞生以来一直就备受争议。我国于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在法律文本中写明公司应承担社会责任,从而明确了我国立法者对这一问题的态度。公司作为社会发展的产物,不可能只顾追逐利益的最大化而全然忽略利益相关者正当的利益诉求,因此要求公司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是很有必要的。不过公司的社会责任是有边界的,其营利性本质不能被否定,否则无法廓清与曾经的企业办社会的界限,带来历史错误重演的危险。
关 键 词:
公司社会责任
股东
利益最大化
利益相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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