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敌意收购中目标公司董事义务的规定
作者姓名:张丽莹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摘    要:敌意收购已经成为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方式之一,尤其是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日益分离的现代公司治理模式提供了外部监督机制。但在敌意收购过程中,也加剧了目标公司的各种利益冲突。目标公司董事成为了利益冲突的纠葛点。本文从目标公司董事义务体系的构建入手,提出了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敌意收购法律制度。

关 键 词:敌意收购  目标公司  董事义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