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很多学者也加强了对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重视。有学者倡导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区域特色",也有学者倡导西部法学流派。一时间,西北地区的法学研究的区域特色"特"在哪里?这样的特色是否是西北地区法学研究所独有的?以及西北地区法学研究的区域特色与我国法治统一之间如何协调,国家法治统一与民间习惯、民间规则之间如何取舍等,这种种问题还在激烈的讨论之中。本文在对王勇《有场景的法律和社会科学研究》部分章节评论的同时,提出对于我国法治统一与民间习惯以及西北地区法学研究区域特色的思考。并认为,从长远看,国家法治统一将成为法治建设的主流。民间规则、民间习惯作用的发挥有其时空性,要解决部分地区民间习惯、民间规则与国家法的些许差异尚需制度改革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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