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特保”后的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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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骆娅.浅析“特保”后的中国对外贸易面临的问题[J].法制与经济,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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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骆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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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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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美国共发起了7起专门针对中国的特保案,韩国、日本、加拿大、美国、印度、土耳其和欧盟等7个世贸成员都对中国出口产品实施特别保障条款进行了国内立法。可见,我国国际贸易受到特别保障措施的影响之大,但是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我国对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的承诺有效期为12年,即于2013年失效。那么在特保效力终止的后,中国国际贸易又会遇到什么问题呢?美国等贸易大国是否有新的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呢?这些问题将在本文中进行初步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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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特保措施 贸易壁垒 “421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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