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我国反垄断法间接购买者诉讼机制——基于对美欧间接购买者规则的评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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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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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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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代经济中,垄断违法行为的损害沿着不断扩张的产业链条在各个层级延伸,上游购买者通常将所支付的高额价格转嫁给下游购买者,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反垄断法》第50条建立了我国私人反垄断诉讼机制,然而并未明确提起反垄断损害赔偿诉讼的原告范畴,包括间接购买者的诉讼资格问题。通过对美国和欧盟的间接购买者规则作出深入剖析,结合我国国情和反垄断法诉讼的发展现状,我国应当及时赋予间接购买者反垄断法上的诉讼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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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间接购买者 高额索价转嫁 原告诉讼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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