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广东省的农业税政策述略(1949-1956) |
| |
作者姓名: | 刘定禹 饶志华 |
| |
作者单位: | 刘定禹(景德镇陶瓷学院思政部,江西景德镇,333000);饶志华(景德镇陶瓷学院社科系,江西景德镇,333000) |
| |
摘 要: | 新中国与国民党政府在农业税政策方面存在质的区别,它本质上是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归宿的.从新中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广东省的农业税政策在保证与国家基本方针一致的前提下呈现阶段性的变化.建国初期广东的农业税政策,具体包括基本方针、税制、税率、计税范围、计税依据、农业税种、征收品类、优待与减免等内容,体现了这一时期广东省农业税政策的实质,它的建立和发展为建国后新农业税制度的建立和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关 键 词: | 建国初期 广东 农业税政策 基本方针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