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破坏电信设施 换来三年半徒刑
作者姓名:黄以进  李仲威
摘    要:上林县农民陈某、韦某为图不义之财,伙同他人盗取正在使用的移动通信设备,致使1000多手机用户的信号中断,损失达4万多元,他们也为此付出了代价。8月20日,上林县人民法院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分别判处陈某、韦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关 键 词:破坏  电线电缆  通信基站  手机用户  人民法院  被告人  不义之财  中断  电信设施  移动通信设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