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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形及方式
作者姓名:李宇铭
作者单位: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
摘    要: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需抓好责任追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制度,细化完善追责情形和方式等。界定责任追究情形在现有党纪国法的框架中,《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第十九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及其司法解释等,较为集中地规定了应当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的情形。从行为类型看。可分为三种:一是滥用职权行为。主观上表现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党风廉政建设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其发生,客观

关 键 词:党纪处分条例  直接责任者  行为类型  十二条  职权行为  七条  司法解释  批评教育  撤销党内职务  损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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