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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作者单位:本刊顾问组;
摘    要:正编辑同志:受理公安、审计等机关移送的违纪问题线索应注意哪些问题?读者:李跃芳李跃芳同志:受理公安、审计等机关移送的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应注意以下问题:1.对公安、审计等机关移送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涉嫌违纪问题的线索,由案件检查部门提取有关材料,办理立案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调查核实。2.对公安、审计等机关移交的书证、物证和涉案人自书材料,经办案机关审查并注明证据材料来源后,可作为证据使用;对公安机关依职

关 键 词:违纪问题  办案机关  案件检查  李跃  监察对象  证据材料  证据使用  立案手续  调查核实  中共中央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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