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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明人署名权利纠纷时效问题的探讨
作者姓名:
王金涛
尚培春
摘 要:
专利法及其实施的细则都未明确规定发明人署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把发明人署名权纠纷列入专利申请权纠纷一类。随之自然而然地把专利申请权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视为发明人署名权纠纷诉讼时效期间。即专利申请权纠纷、发明人署名权纠纷的诉讼时效均为二年,自专利局公开或公告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多年的司法实践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规定是存在许多问题的。本文将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探讨。
关 键 词:
发明人
署名权利纠纷
专利申请权
诉讼时效
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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