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6年5月13日23时许,兰州市某饭店东楼304房间发生一起特大拎包盗窃案件。犯罪分子以住在304房间为由,骗得服务员的信任,进入室内,盗走一外宾密码箱一个,内装现金5000美元、照相机1部等物,价值5万余元。接报案后,兰州军区政治部保卫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现场和周围的人员展开勘查和访问。同时对东三楼的当班服务员和失主进行重点调查。现场访问中,当班服务员贾某矢口否认当日下午至发案期间有人进过该室。外宾和翻译也讲他们二人自14时30分离开房间至发现被盗时间内,均未进过房间。为了及时甄别服务员与失主讲的情况是否有误,我们立即通过"电话电脑自动应答计费系统"查阅了304房间的电话使用情况,结果显示,13日16时20分,304房间有人向外打电话,通话时间102秒。专案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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