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学校民事责任的社会化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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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师光.我国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学校民事责任的社会化思考[J].法制与社会,2011(21):188-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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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师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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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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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发生在校园以及与学校有关的未成年学生人身损害处理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家长关心、教育部门担心的重大问题,而如何落实赔偿则更是重中之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渐形成一般侵权行为法、无过失补偿制度、社会安全保障三个阶层的赔偿或补偿体系。同时随着社会保障体系在不断的健全,立足国情,以分散学校风险为宗旨,以学校责任保险为主导,最终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逐步实现学校赔偿责任的社会化、分散化。因此建立多样化的赔偿制度,是最终解决学校在校园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民事责任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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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人身损害赔偿 学校 民事责任 社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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