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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全面正确行使司法权
作者姓名:应勇
作者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摘    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司法机关,依法行使司法权,其核心是审判权和执行权。无论是审判权还是执行权,都是国家权力,都是具有强制性的力量。特别是司法权作为解决社会争议的最后一道防线,因其强制性、权威性和对当事人的利益攸关性,以及容易被滥用的风险性,更是极大地区别于一般权力。这就决定了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不但是反腐败的重要力量,而且是防治腐败的重点领域。

关 键 词:司法权  国家权力  人民法院  司法机关  审判机关  防治腐败  执行权  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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