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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晚年的社会主义基本观念论
引用本文:吕未林. 列宁晚年的社会主义基本观念论[J]. 社会主义研究, 2001, 4(4): 30-31
作者姓名:吕未林
作者单位:河南师范大学,政教系,河南,新乡,453002
摘    要:列宁在晚年继承和丰富了马克思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理论,提出了"完全的社会主义"的概念.进而,列宁对俄国当时的"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从根本上改变了对社会主义的看法.按照列宁的观点,无产阶级掌权,尊重私人利益,实现共同发展,和平组织建设,这就是俄国社会主义的特征.

关 键 词:列宁  完全的社会主义  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
文章编号:1001-4527(2001)04-0030-02
修稿时间:2001-01-02

Lenin's Basic Concept of Socialism in His Later Years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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