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中心制度安排:解决乡村关系问题的新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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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飞. 多中心制度安排:解决乡村关系问题的新思路[J].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2003, 9(2): 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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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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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学所,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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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奥斯特罗姆等学者提出多中心制度安排理论 ,以超越集权与分权的单中心制度安排。多中心的制度安排打破了单中心制度中最高权威只有一个的权力格局 ,形成了一个由多个权力中心组成的治理网络 ,以承担一国范围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职责。随着村民自治在全国的推行 ,中国乡村治理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 ,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出现了种种矛盾与冲突。压力型行政体制是乡村冲突的压力源。压力型的行政体制就是单中心制度安排的具体体现。多中心的制度安排旨在克服单中心制度安排下不可避免的种种弊端 ,对于中国当前的乡村治理而言 ,多中心制度无疑提供了一个改革传统压力型体制、理顺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关系的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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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多中心制度安排 压力型体制 乡镇政府 村委会 |
文章编号: | 1008-5947(2003)02-0012-04 |
修稿时间: | 2003-03-01 |
Making Multi- centered System: a New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s of Relations between Towns and Villages in the Countrysi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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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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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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