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浅议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及其认定
引用本文:马文静.浅议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及其认定[J].法制与社会,2011(22):68-69.
作者姓名:马文静
作者单位:山东经济学院法学院
摘    要:在合同中,因一方当事人缔约时的过失而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时,如何保护受损一方的损失,是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西方国家早有相关规定,而我国则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在1999年新修订的《合同法》中,第一次作了正式而明确的规定。但是对于缔约国是责任的构成要件以及如何认定上,学者们的争议过大,因此本文试图从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认定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

关 键 词:缔约过失  先契约义务  合同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