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未便再荐” |
| |
引用本文: | 徐开平.有感于“未便再荐”[J].中国监察,2004(22). |
| |
作者姓名: | 徐开平 |
| |
摘 要: | 近日,仔细翻阅《毛泽东书信选集》-书,对毛主席那种严格自律,不徇私情,“公交以公交论,私交以私交论”的做法,感到由衷地钦佩。建国初期,有人请毛主席推荐李淑一女士到北京文史馆当馆员,李淑一及爱人柳直荀,早年就和毛主席、杨开慧是好友,后来,杨、柳二人都为革命捐躯了,即毛主席在《蝶恋花》一词中所写到的“我失骄杨君失柳”。李淑一当时在长沙教书,年长课累,已是力不从心。按说,对这样一位为革命牺牲了丈夫的故交给予适当照顾,并不为过。可毛主席于1954年3月致田家英的信中说:“文史馆资格颇严,我荐了几人,没有录取,未便再荐。”从这件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