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为劳教改革领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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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法治与社会》编辑部,刘婷婷,欧阳晨雨.让法治为劳教改革领航[J].法治与社会,20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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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法治与社会》编辑部 刘婷婷 欧阳晨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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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带有违法印痕、苛刻之嫌的劳动教养制度,究竟何去何从?走向法治,捍卫人权,应是大势所趋.
中国是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国,也加入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世界人权宣言》第三条规定,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第八条规定,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九条作出规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根据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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