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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是1993年12月29日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通过,并自1994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的公布施行对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国有企业改制和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公司法施行十年多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我国社会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革,然而《公司法》却仅在1999年和2004年有过两次微幅的修订,公司法仍然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社会各界要求进一步较为全面地修订公司法的呼声一直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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