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耳曼法的启示--从李宜琛《日耳曼法概说》谈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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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曙东. 日耳曼法的启示--从李宜琛《日耳曼法概说》谈起[J]. 比较法研究, 2004,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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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曙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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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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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代法学教育落尘中国这片现代意义上之法学缺失的土壤之后 ,在比较法教育较贫乏的情况下 ,外国法制史担负了弥补比较法教育的重任。外国法制史的体例大凡有两种 ,一为综合性的 ,谈及诸国法制发展的大体状况 ;一为具体型的 ,选择某一种法律的发展情况进行讨论。在上世纪 3 0年代的北平大学 ,李宜琛先生承何海秋先生之请讲授外国法制史时 ,就采用了后一种形式 ,并考虑到当时的研究情况 ,为弥补空白 ,选择日耳曼法为讲授对象 ,且留下了《日耳曼法概说》一著 ,即便是当前时代也是弥补空白的。一西方法律现代化的进程中 ,罗马法的复兴就像罗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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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lightenment of Old German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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