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日前,本刊编辑部收到了一封署名为“一位困惑的大学毕业生”的来信。信是这样写的:尊敬的编辑同志: 您好。我是迫不得已才给您写这封信的,我之所以给您写这封信,乃是因为我心中有太多太多的困惑和迷茫——我想得到您的帮助。 我是湖南长沙某重点大学2001年应届毕业生,也是一位有着一年多党龄的党员。去年6月份大学即将毕业时,我与本市一家私营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单位随即将我的档案和组织关系放在了一个人才交流中心。令我吃惊的是,几个月过去了,中心的党支部一直没有组织我过组织生活,也没有开展任何活动。若不是我每月主动按时交纳党费的话,我想,可能不会有人来向我催交。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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