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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诈骗准备假钞能否认定持有假币罪
作者姓名:薛培  胡继恒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双流县人民检察院
摘    要: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胡某长期以实施丢包诈骗获取利益为业。2008年11月3日,胡某与汪某某共同在一次丢包诈骗过程中被群众发现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公安人员在审讯后,确认了胡某和汪某某共同利用丢包诈骗手段,先后7次骗取他人钱财1.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随后对两人的住处进行了搜

关 键 词:持有假币罪  犯罪嫌疑人  诈骗罪  人民币  牵连犯  吸收犯  认定  犯罪行为  丢包  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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